各区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象山县旅游发展中心,杭州湾新区商务局,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休闲旅游产业发展中心,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东钱湖旅游与湖区管理局: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办市场发〔2020〕91号)、《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浙文旅科教〔2020〕16号)等文件精神,定于2020年11月举行2020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下载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
(一)提交报名信息
2020年8月20日9:00至9月14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网址为http://jianguan.12301.cn/(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入口)。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身份证有效期须覆盖考试日期)、学历证书扫描件并填报信息,填报、上传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规范,具体要求参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不得在多地重复报名。
(二)报名信息审核
2020年8月20日9:00至9月18日17:00,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
(三)交费
考生通过报名信息审核后交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17:00。交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费用不予退还。
(四)打印准考证
2020年11月6日9:00起,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初试考生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同时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面试)。加试考生(已经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需要转换其它语种的考生)仅须参加现场考试(面试)。科目为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一)、导游业务(科目二)、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三)、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现场考试(面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
(二)考试方式
笔试和现场考试(面试)均采取机考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2.现场考试(面试):考试的语种有中文、英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朝鲜语和印尼语。中文类考试时间15分钟,外语类考试时间25分钟。考试题目在考试当天由考试系统抽取确定,外语类考生需使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作答。
3.2020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可通过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ct.zj.gov.cn/)或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门户网站(http://wglyj.ningbo.gov.cn)搜索“导游资格考试大纲”下载。
四、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科目一、科目二
2020年11月14日9:00—10:30
科目三、科目四
2020年11月14日10:30—12:00
科目五(现场考试)
2020年11月(以准考证上注明的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考试。)
五、收费
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规定:初试考生每人220元;加试考生每人140元。
六、考试结果公布
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面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2021年3月1日9:00起,考生可登录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考试结果复核
考生需要对本人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与教育处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不再予以复核。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核发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颁发“导游资格证书”。核发时,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现场审核(新考考生需查验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加试考生需查验身份证原件、资格证书原件或电子导游证),审核通过者方可颁发“导游资格证书”。
九、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考试当日,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本地健康码绿码有序进入体温检测区进行测温,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所在地各项防疫要求,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和国家、省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的要求,对考试组织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要求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过程中也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供资格审核。
2.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供资格审核。台湾居民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大陆地区考生相同。
(三)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报考要求
2021届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十、有关要求
请各区县(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辖区考生的报名发动、组织工作,确保我市2020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工作有序开展。联系人:市旅游培训中心王老师,联系电话:0574-87326258;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人事处葛老师,0574-89181318。
特此通知。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8月26日